第486章 江西赣州特大越狱案马志强(一)

到了1998年,马志强又去了山西省太原市,在一个建筑工地上当力工,结果干了半年之后,老板只给了他150块钱当路费,也就是相当于他一个月才赚二十多块钱。

其实老板就是欺负马志强年纪小,就是不给你结算工资,你也不敢怎么样,那个年代这种事多去了,你一个外地人,在这边举目无亲,报警都没用,这属于是劳动纠纷,不归警察管。

这件事对马志强的刺激非常大,他终于想通了,必须得去大城市发展,焦作和太原都不行,老子要去广州。

面对马志强的这个重大决定,他老爹拿出了自己的全部积蓄二十块钱,你路上买点吃的,车票钱肯定没有,想去就逃票去吧。

马志强买了一张短途车票,登上了开往广州的火车,一路躲躲藏藏,终于来到了广州市。

到了广州之后,马志强不想再干体力劳动了,他选择了在这里捡破烂,在大城市捡瓶子卖钱,也比他之前扛麻袋赚得多。

马志强在广州市天河区混了一段时间之后,就弄了一辆三轮车,除了捡破烂之外,还顺便走街串巷干起了收废品的生意。

这个活虽然赚不到什么大钱,但生存肯定是没问题,而且这段时间马志强结识了一些朋友,当然都是社会的最底层。

马志强的为人还是比较豪爽的,该花的钱一点都不抠门,就这样几年的时间混下来,就形成了一个以他为核心的小团伙。

这伙人专门做废品收购生意,大家相互交流分享信息,没事的时候就凑到一起喝酒打牌,谁要是在外面被欺负了,马志强就带着大伙去干仗。

马志强常年干重体力活,战斗力相当不错,再加上讲义气,所以理所当然的就成了这伙人的带头大哥。

既然当了大哥,那就得抢地盘,别看收废品这个行业不起眼,同行之间的竞争却非常残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