肇元三载仲春时,未央宫深决征期。
问罪诏传惊海夷,魏公挂帅点雄师。
七万貔貅跨海去,百五楼船破浪驰。
密诏一句寒如铁,欲绝苗裔靖藩篱。
肇元三年,孟春。长安城柳絮初飞,未央宫中的气氛却与这盎然春意迥然不同,肃杀与威严弥漫在宣室殿的每一个角落。针对倭国屡次三番的挑衅、偷袭及包藏祸心之举,大汉帝国的反击意志,已然凝聚成雷霆万钧之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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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先发出的,是依照礼法、彰显王师之正的大汉皇帝问罪诏书。诏书由中书监最能干的文臣草拟,经刘禅与诸葛亮亲自审定,字字千钧,以最正式的国书形制,派遣精锐使团,由水师战船护送,跨越海峡,分别送达倭国九州岛上的伊都国、奴国以及疑似参与其中的其他几个主要部落“国王”或酋长手中。
诏书以朱砂书写于特制绢帛之上,盖有传国玉玺及皇帝行玺,辞锋犀利,气势磅礴:
“大汉皇帝,致书倭地伊都国王、奴国王暨诸部酋首:
朕承天命,抚驭万邦,日月所照,江河所至,莫不臣服。尔等倭地诸夷,僻处海隅,向沐王化,本应安守本分,稽首来朝。
然,尔伊都、奴国等部,冥顽不灵,蛇鼠之心!先是阴结朝鲜逆贼斯卢部金阏智,输以资粮,谋乱海东;更兼屡纵海寇,袭扰汉疆,劫掠商旅,罪迹斑斑!去岁夏,竟敢纠集乌合之众,公然偷袭天朝水师王驾,螳臂当车,自取灭亡,徒留笑柄!
朕本好生之德,念尔等或受蒙蔽,曾遣使诘问,予以自新之机。然尔等竟相互推诿,妄称海盗所为,欺天诳地,无耻之尤!更闻有中原国贼司马氏余孽,潜逃海外,尔等竟敢匿而不报,视同宾客,其心可诛!
以上诸罪,铁证如山,尔等尚有何辞?!
今,朕再颁最后诏谕:
限朝鲜都护府马岱及倭地各郡守接诏之日起,三十日内,务必缚送伊都、奴国主谋酋首及其党羽至长安;即刻交出所有司马氏余孽及中原逃犯;赔偿大汉水师军费及商旅损失金千斤、铜万斤、珍珠百斛;尔诸部酋长,需亲自赴长安,朝觐请罪,永誓臣服!
若敢违逆时限,或仍有丝毫虚饰狡辩,朕必遣天兵,跨海东征!届时楼船蔽空,甲士如林,犁庭扫穴,绝尔宗庙,殄尔丑类,令尔倭地,寸草不留!勿谓朕言之不预也!
天命煌煌,顺之者昌,逆之者亡。何去何从,尔等自择!
肇元三年仲春 诏”
大汉使臣昂然立于倭人简陋的“王庭”之中,朗声宣读诏书,声震屋瓦。随行汉军甲士按刀而立,目光如电,睥睨着那些或惊惧、或愤怒、或茫然的倭人酋长及其臣属。
然而,正如刘禅与诸葛亮所预料,长期的闭塞与夜郎自大,使得这些倭人酋长根本无法正确认识与大汉之间的实力鸿沟。他们既恐惧于诏书中的严厉措辞和天朝威仪,又心存侥幸,认为大海是天然的屏障,汉军劳师远征必不能持久。
伊都国“国王”试图狡辩:“上国天使息怒……偷袭水师之事,实乃海边野民所为,并非我国主意……司马氏余孽,更是闻所未闻……”
奴国酋长则更加无礼,甚至暗中示意武士持兵逼近,语带威胁。
最终,诸部要么矢口否认,要么相互推诿,要么虚言敷衍,无一愿意真正遵从诏书命令。他们甚至傲慢地认为,汉军的诏书只是一种恐吓。
使团安全返回,将倭人的反应详尽禀报。刘禅闻奏,怒极反笑:“好!好!果然是不见棺材不落泪!如此,朕师出有名矣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