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队长,告诉俺娘,俺不是孬种。”
轰隆隆!
一声爆炸,火光冲天。
整个月港无数入眠的百姓被惊醒,就在靠近爆炸的附近,一栋简陋却温馨的木房子里,一个庄稼汉子惊得坐起身。
“给我将刀拿来。”他一边翻身下床,一边对着惊慌的妻子说道。
“当家的,外面危险,你……”
那汉子打断道:“你一个妇道人家懂什么,我现在是一个民兵,发生事情就该挺身而出,快给我拿刀来,别婆婆妈妈的。”
说完,他大步来到一套扎甲前,快速的穿着盔甲。
按理来说。
盔甲是被严禁管制的。
换作一般封建朝代,只怕早已是被抄家灭族,但是在李平开创的大唐,百姓可以合理的拥有武器盔甲。
这是《大唐法案》赋予每一个帝国子民的基本权力。
当然,个人不能拥有大炮,战船这些战略性武器。
像火铳、盔甲……武装个人的武器,是完全合理合规的。
很快。
那汉子穿戴整齐,在妻子的担忧目光下,果断推开房门,提着刀冲了出去。
而街道上和他一样的人很多,每一个人都穿着盔甲,拿着武器,虽然不如正规军有气势,但是如此强悍的尚武之风,还是让人忍不住胆寒。
而与此同时。
负责驻守安置区的大唐海军士兵,已经完成集结,正快速向爆炸的地方而去,哗啦啦的队伍装备精良。
当然,大部分士兵被留下来继续保护安置区,同时街道完全戒严。
反应速度非常迅速。
负责带队的海军营长此刻怒气冲天,因为他负责的地方,发生如此大的动静,等待他的将是一系列调查。
“他娘的,这些狗东西,早不闹,晚不闹,我驻守的时候闹这么大动静,陛下就在海军基地里,艹。”
他气愤不已,恨不得立刻将闹事的人抓起来大卸八块。
然而。
当他赶到现场的时候,眼前的一幕彻底惊呆了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