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:荷印政府不向自由荷兰国王维克托归顺,而是向自由荷兰摄政王维克托亲王归顺。
看完电报上的内容后,李学文对于前三条没什么不解,但是对最后这一条非常的不解,完全搞不懂道恩斯这个条件是什么意思。
“摄政王?”
李学文把电报往桌上一放,抬头看向梁干桥,疑惑地问道:“道恩斯这是搞什么名堂?国王就是国王,摄政王是什么意思?”
“这个我问过了,这是关于您计划中成立的自由荷兰的理法性问题。”梁干桥笑着回道。
“详细说说是怎么回事”
“是这样的,在荷兰的宪法中,有一条规定是:在女王失联或者无法行使权力时,由合法顺位的近亲担任摄政,代行王权,道恩斯的意思就是,自由荷兰不推举新的国王,而是.....”
听完梁干桥的解释,李学文总算是明白了怎么回事,在心里忍不住感慨,道恩斯可真是荷兰的忠臣啊。
为了维持荷兰女王威廉明娜的合法性,绞尽脑汁地想了这么一个主意。
道恩斯之所以会投降,李学文大概猜了出来,无非就是看到欧洲的法兰西战场败局已定,美洲孤立主义严重,觉得魏玛很有可能会打赢这场欧洲大战。
他李某人很可能不接受大不列颠的调解,坚持成立自由荷兰,推举新的荷兰国王,然后强行占领爪哇和苏门答腊,甚至是干涉荷兰本土内政。
道恩斯这一手摄政王,等于是帮荷兰在荷印的法理问题上站住了脚。
摄政王的权力来自于国王,维克托当摄政王,不废威廉明娜,威廉明娜还是荷兰女王,王位没丢。
从理法上来讲,荷印的归属还是归于荷兰女王,而不是归属于所谓的自由荷兰。
这样的话,欧洲战场上,不管是魏玛赢还是英法赢,战后荷兰的流亡政府都能师出有名地继续掌管荷印。
当然了,具体能不能从兰芳手里拿回,要看自身的实力以及战胜国的态度。
不过不管战后怎么变,荷兰在法理上都留了一口气。
道恩斯这是拿自己的政治生命,给荷兰续了一条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