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52章 不要我们?除非他们想电视台办不下去!

“第二,如果我们要签署新的条约,那违约金必须在一万元以内。

现在的违约金太高了,万一以后我们有什么特殊情况需要离开,根本就拿不出那么多钱来赔偿。”

还有一位代表大声说道:

“第三,我们要大幅提高工资待遇,而且加班必须要有加班工资。

我们每天辛辛苦苦地工作,经常加班加点,可到手的工资却少得可怜,这太不公平了。”

这时,又有一位代表补充道:

“第四,我们要求继续任用季倡等人当电视台台长或者当管理层。

他们有经验,有能力,有他们在,我们心里才踏实。”

吴思源静静地听着员工代表们的诉求,脸色逐渐变得严肃起来。

等他们说完后,吴思源清了清嗓子,开始逐一反驳他们的要求。

“关于无条件解约,这显然是不合理的。

合同是双方自愿签订的,具有法律效力。

如果大家随意要求解约,那电视台的正常运营秩序将受到严重影响。

而且,如果真的要解约,也应该按照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来办理,而不是无条件解约。”

“至于违约金的问题,新的合同中规定的违约金是在合理范围内的。

它既考虑了电视台的运营成本,也兼顾了员工的利益。

如果违约金过低,一旦员工随意离职,电视台将面临人才流失和业务中断的风险,这对电视台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