答应吧,那就是把自己儿子扔了。
不答应吧,无疑是默认孩子是自己的!
刘尚香再次逼问道。
“既然如此,那你就娶了叶蕊,那不就好了,你娶了她,她的孩子,就是你的儿子。”
坐在沙发上的陆子玉,摇晃着酒杯,嘲讽道。
“他哪里会娶叶蕊呢?真想娶的话,那不早就娶了吗?还不是既想要刘家的帮助,又想和自己的小情人双宿双飞嘛!毕竟一个保姆的女儿,可没办法给他带来助力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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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话算是戳到了王顺平的肺管上。
因为他的确是这样想的。
刘尚香的家族助力极大。
而且刘家情况特殊,家里有刘尚香和长子,日后家产肯定有刘尚香的份儿。
这样的情况下与刘家联姻,对王顺平是好处最大的,贸然和刘尚香分手的话,那他就什么都捞不到了。
反观娶了叶蕊,对方就是个保姆的女儿,没有家族撑腰,又是贫苦出身。
这对豪门来说,本就是不会被选择的存在。
也有人不赞同她的说法。
“不对吧,要是换做别人,那说不定不娶就不娶了,但王顺平不一样啊!”
“对呀,王总已经逐步接手家族企业,在公司上如鱼得水,短短几年时间,就把公司资产翻上五成。他是板上钉钉的继承人,根本不需要依靠家族联姻,以此来让自己顺利接掌公司。”
普通的豪门家族,那是哪个儿子的能力更出色,家业就会给哪个儿子。
可王家的情况有点特殊。
王顺平太优秀了,所以王父早早就放了公司大权。
王父还有两个儿子。
但老二老三无力与他竞争。
在这样的情况下,王顺平不管娶谁,王家最后都是他的。
唯一的区别,大概就是有没有刘家的助力。
但以王顺平表现出的商业才能,没有刘家的助理。
那对他有影响,但不会到无法承受的地步。
如果真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