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53章 港股新规

让他们完全有机会拿回金融权柄。

张启明将这些英资财团的神情看在眼里。

这些人是什么谋划,他比谁都清楚,又岂能让他们得逞。

张启明再次抛出了更具震撼力的提议:

“我建议,不仅仅要提高财务门槛,更要建立技术审核委员会,对上市公司的核心技术成色、专利壁垒进行专业评估。

同时,建立创始人锁定期 和阶梯式减持’规则,防止上市即套现,把风险全部甩给市场的恶劣行为。”

张启明的每一句话,都像重锤,敲打在那些心存侥幸者心上。

却也赢得了监管层和部分稳健投资者的暗自点头。

就在那些科技公司和互联网公司认为张启明要抛弃他们时,张启明再次话锋一转:

“当然,我们也不能完全忽视科技公司给港股带来的贡献。

全球股市当中,唱主角戏的永远是科技股。

没有了科技股,股市就会一潭死水。

要求科技公司必须盈利,我认为不合适。

我们严格审核没有错,但并没有必要死守盈利。

85年以前没有科创板,有清晰的盈利要求,但是上市的公司中,垃圾公司依然遍地。

甚至一些公司为了盈利报表好看,急功近利。

这样的公司潜力被挖尽,一上市就开始下跌,成长空间有限。

我认为只需要要求互联网公司,科技公司有核心专利、有清晰的盈利渠道,就足够避免一些垃圾公司出现。

我记得去年,科创板已经出台了对互联网公司的审核条款,杜绝了大部分垃圾公司上市。

自那之后上市的互联网公司,目前市值虽然跌了不少,可盈利清晰,互联网寒冬过去,跌去的市值总会涨回来。”

张启明说到这里看向证监会那一群人,语气平静的说道:

“港股也不希望科技公司、互联网公司都全去米国上市吧?”

“张生说的不错,如果规定互联网公司必须盈利才上市,那我更愿意去条件宽松的纳斯达克。”

“没错,纳斯达克虽然在互联网泡沫之后也加强了审核条款,但是依然允许科技公司不盈利上市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