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98章 打猎的工分

“崔书记,咱们有一说一啊,我是念在他们是旧时的份儿上请他们吃……帮我点忙,耽误的工分我也用野猪抵了,这里可没我什么事儿啊。”

“我村子现在就一个仓库,其他什么都没有,连地都没种,我也很难啊。”

方平安是有那个心,但一定不能表现出来。

即便是有办法,也得是从书记或者大队长嘴里说出来的,他只是“为难”照办而已,这才说的过去。

大包大揽接收下放劳动改造坏分子,他脑壳是有病吧?

“先不说困难不困难的事儿,我跟你掰扯掰扯今天打猎的事儿。”

崔书记话锋一转,聊起来今天方平安打野猪的事情。

“你那野猪按重量来说,算270个工分,不过是在西峪大队后山打的,是集体资源,所以三分之一归公社,三分之一归西峪大队没毛病吧?所以到你手上应该是90个工分。因为没有用他们大队的集体工具,就不再给你扣了。”

“对了,你有没有狩猎证,没有的话你这算是私自打猎,可是犯错误的。”

这个年头,根据人民公社“三级所有,队为基础”的体制,山林、河流等自然资源归集体管理,捕获的野猪等野生动物原则上需上交公社或生产大队。

私人打猎需经批准,未经允许私自上山打猎可能被视为“侵占集体财产”,轻则批评教育,重则扣工分或批斗。

上交后的处理——集体分配:猎物由大队统一分配,优先供应食堂或作为节日福利。

供销社收购:部分猎物可能由供销社按国家定价收购,收入归集体。

方平安不知道崔书记为什么突然问这个,不过很顺手的就从口袋(空间里)把狩猎证给掏了出来。

“早就办了,轧钢厂给办的,不过后来东城区也给盖章登记了一下。”

东城区猎王嘛,怎么可能没有证儿?

崔书记脸皮子一抖,你出门带这玩意儿干啥?

不过检查了一番便还给方平安了,有这玩意儿就不算犯错误。

“肉,公社和西峪村分了,你的部分说用来抵他们那群人今天耽误的工分。”

“但我们也不能让你吃亏,他们一共12人,每天的工分是4个,也就是一天一起48个工分。”

“今天已经休息半天了,减去24个工分,你那工分还剩66个工分。”

“我再抹个零头,也就是他们还能休息一天半的时间。”

方平安听了半天才反应过来——

敢情我帮他们打一只野猪抵消耽误的工分,只能抵两天啊?

我打一只野猪最后自己只落得三分之一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