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把铁签放进裤兜,像是收起一段无法言说的记忆。然后他站直身子,朝我伸出手。
不是要牵我,也不是要带路。
而是摊开掌心——里面躺着一颗用锡纸包好的小方糖,边角已经被体温焐得微弯。
“你喝牛奶总喜欢加这个。”他说,“有一次你说,小时候妈妈哄你吃饭,就偷偷在勺子里藏一块糖。后来我发烧,你喂我喝水,也放了一块。”
我盯着那颗糖,喉咙发紧。
“我不是刻意记住的。”他声音很轻,“我只是……每次看见它,就觉得那天晚上你在厨房煮面的样子特别清楚。灯是暖的,锅里咕嘟咕嘟响,你背对着我搅面条,袖子卷到手肘,手腕上有颗小痣。”
我的手指无意识摸了摸左手腕内侧。
他还记得。
不只是习惯,不是数据,也不是备忘录里的记录。他是真的记得那些瞬间,记得我怎么走路、怎么笑、怎么在深夜揉着太阳穴说“今天跑了二十三单”。
这些从来都不是巧合。
风又起了,吹得纸袋在我手里轻轻晃动。我把它揉成一团攥紧,像是抓住某种正在流失的真实。
“阿辞。”我叫他名字。
他应了一声。
“你现在还记得多少?”
他沉默了几秒,才开口:“不多。但足够让我分清,哪些事是别人告诉我的,哪些是我自己感觉到的。比如现在——”他抬手碰了碰唇角,那里还有一点糖渍,“这口红薯是甜的,是因为你喂我的。不是因为它含多少葡萄糖,而是因为你站在风口里,手都凉了,还坚持要等我吃完才走。”
我没有说话,只是把手里的空纸袋塞进旁边垃圾桶。
然后我往前一步,靠近他。
不是试探,也不是逃避。
而是实实在在地站到他身前,抬头看他。
“那你告诉我,”我问,“如果有一天你想起来了全部,你会回到你的大楼里,再也不来这个地方了吗?”
他看着我,瞳孔里映着城市流动的光。
“如果我记得所有事,”他慢慢地说,“那我也该记得,是谁教会我半夜关灯,是谁在我发烧时整夜不睡,是谁在暴雨夜里把我带回十五平米的小屋,叫我‘阿辞’。”
他的声音低下去,带着一种近乎虔诚的认真:“所以我不怕想起来。我只怕——记起来之后,你已经不在原地等我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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