谭笑七的书房墙上挂着一幅泛黄的《咏鹅》诗笺,是他最早练字时的墨宝。那七岁孩童笔下的清波,仿佛能一直漾进人心底去。他时常想,同是七岁,骆宾王看见的是白鹅红掌拨开一池春水,而自己只记得北方冬天冻住的鼻涕,和怎么也捏不圆的泥巴。这种差距,与其说是天赋,不如说是命运在灵魂底色上早早划下的一道分水岭。
他喜欢骆宾王,远不止因为那首童诗。真正拴住他心的,是《在狱咏蝉》里那声“无人信高洁”的孤愤,更是那篇让武则天都悚然动容的讨武檄文。字句不是刀剑,却比刀剑更锋利,能劈开时局的铁幕,把一个人的风骨钉进历史。骆宾王提笔时,知道自己可能输掉一切,但有些声音必须被听见,有些姿态必须被留下,哪怕是以最决绝的方式。
此刻,谭笑七关上厚重的《初唐四杰集注》,指腹摩挲着封面上凸起的纹路。窗外的城市灯火流窜,像一条倒悬的星河。他想起钱景尧——那个名字在许多人心里是座山,在他眼里,却是一片需要被涤荡的泥沼。钱老归国的日期,1月3号,已被他反复圈画,墨迹几乎要渗透纸背。首都机场,那个巨大的、吞吐着无数离别与重逢的钢铁腔体,将成为一个时代的拐点。
孙农那边已经妥当,一个字都没多问,只回了一个简短的时间确认。那是另一种意义上的“风骨”,行动派的风骨。但谭笑七觉得还不够。骆宾王的影子在他脑海里挥之不去:若没有那篇檄文,徐敬业的起兵不过是又一场迅速湮灭的兵变;正因为有了那篇文章,反抗才有了魂魄,才让千百年后的读者仍能触摸到那团灼热的正气。
他铺开一张素白的宣纸,镇纸压住两边。笔是狼毫,墨是松烟,可提起笔,腕子却悬了很久。他知道自己写不出“喑呜则山岳崩颓,叱咤则风云变色”的雄阔,也未必能有“一抔之土未干,六尺之孤何托”那般直击人心的诘问。时代不同了,敌人也不同了。钱景尧的“罪”,不在篡国,而在更隐秘的腐蚀;讨伐的“师”,不在百万雄兵,而在公义未泯的良心。
他落下第一个字:“告……”
告谁呢?告天下?告后人?还是告那个一千三百年前,在历史转角处投来一瞥的骆观光?
他写道:“岂有豺狼冠冕,久窃鼎钟,而可使清气长埋,神州同喑?”写罢,又觉太过文绉,带着旧书的霉味。他划掉,重新起头,试图让文白间的节奏,更像这个时代沉闷的心跳。他写资源的垄断,写话语的扭曲,写一个个沉默消失的名字,写光鲜帷幕后蛆虫般的交易。笔锋越来越急,墨点飞溅,仿佛不是他在写,是某种积压太久的东西,借着他的手,在寻找一个喷薄的裂缝。
檄文未必能广为流传,甚至可能永远不见天日。但它必须存在。就像骆宾王当年,未必真相信一篇文字能撼动武则天的宝座,但他依然要写——那是士人的脊梁不肯折断的声音,是黑夜中为自己点起的、一滴血的篝火。
谭笑七写完最后一句,轻轻吹干墨迹,折好,锁进抽屉深处。
他走到窗边,深吸一口破晓前清冷的空气。忽然想起骆宾王兵败后的下落:或说伏诛,或说遁入江湖,成为一个无解的谜。历史的褒贬有时很模糊,但有些人的选择,却在模糊中淬炼出绝对的锋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