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24章 终章(6)

“你哪里搞来的?”

第二句,音调拔高了半个度,语速也快了一些,像是恐惧正在急速蔓延。她往后退了两步,脚跟磕在地毯上,发出闷闷的声响。目光从那支乌沉沉的仿五四手枪上移开,又迅速移回去,如此反复两次——一个标准的、不知所措的普通人反应。

“我和一把枪一起生活了一年……”

说到“一年”的时候,她的眼眶终于红了。不是那种汹涌的泪意,而是薄薄的一层水光,恰到好处地蒙在眼珠表面,像清晨的露水落在黑葡萄上。她停顿了一下,喉头轻轻滚动,做出一个吞咽口水的动作——这是她最得意的小设计,能让整个表演多出一层“强忍恐惧”的层次感。

“嗯——”

一个拖长了尾音的“嗯”,带着鼻音,像小孩子受了委屈却不敢哭出声时的闷哼。她把这个音拖了两秒,然后猛地一低头,再抬起来的时候,睫毛上已经挂了一颗晶莹的泪珠。

“我害怕!”

最后三个字几乎是喊出来的,声音不大,但充满了颤抖。她整个人像是被抽空了一样,双肩一垮,双手抱住了自己的胳膊,身子微微蜷缩,活像一个受了惊吓的小动物。

完美。陈明在心里给自己打了个响指。

眼泪、颤音、肢体语言,每一个细节都卡在点上,不多不少。这套“惊恐美人”的表演模板她用过不下二十次,每一次都能让对面的男人心软、心疼、心慌。就算王英是个铁石心肠的,看到自己曾经的女人被一把枪吓成这样,也该把那玩意儿收起来了吧?

可她的脑子,在这层精致的表演之下,正在飞速运转。

枪。王英果然找到了枪。

谭总的话像刻在她脑子里一样,每一个字都清清楚楚,“陈明,听好。王英从猴岛出来之后,一定会去找一样东西。那是一把枪。我知道他把枪藏在哪里,他一定会去找。你什么都不用做,就等着。什么时候他找到枪了,你就可以撤退了。”

谭总说这话的时候,正在把玩金质打火机,他慢悠悠地补了一句:

“记住,是‘找到枪’,不是‘拿出枪’。他要是不把枪翻出来,你就得一直陪着他演。他要是翻出来了,你的任务就结束了。”

当时陈明还追问了一句:“他要是拿枪对着我呢?”

谭总笑了笑,把眼镜戴上,目光透过镜片看着她:“他不会。那枪不是用来对付你的,哪怕你当面告诉他要离开他,他也不会。”

此刻,陈明一边抱着胳膊发抖,一边用余光死死盯着王英手边那支乌沉沉的手枪。她不知道这是仿五四式,黑色的表面在灯光下泛着冷光,枪口朝向窗外,保险似乎还关着。王英把它从柜子深处翻出来的时候,动作很轻,像是在拿一件珍贵的瓷器。

她心里一阵狂喜,差点没压住嘴角,找到了。他真的找到了。

这意味着她可以撤退了。可以离开这间让她窒息了一整天的屋子,可以离开这个让她从骨子里感到抗拒的男人。她再也不用陪着他演什么旧情复燃的戏码,再也不用忍受他的触碰、他的呼吸、他那双黑沉沉的眼睛。

一千万,1993年的一千万。

谭总答应过她,中兴公司清盘后的资产全部归她。而她的任务只有一个,在这里等王英,稳住他,直到他找到枪。现在枪已经出现了,她的任务完成了。她只需要再演最后几分钟,然后体面地、优雅地、头也不回地离开。

想到这里,陈明的眼泪流得更凶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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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一次倒不完全是在演。有一小部分是真心的,喜极而泣。

王英没有理会她的表演。

他弯下腰,从布包里抽出一块旧抹布。那抹布原本大概是白色的,如今已经看不出本来颜色,上面沾满了黑褐色的油渍和金属碎屑的痕迹,散发着浓烈的矿物油气味。他将抹布抖开,铺在桌上,然后拿起那支仿五四手枪,枪身朝下,枪口朝外,轻轻地放在了抹布上。

枪身上涂着一层厚厚的枪油,那层油膏呈暗黄色,半透明的质感,像一层琥珀色的糖浆,严严实实地包裹着整支手枪的每一个角落。这是长期储存的标准做法,用足量的润滑脂将金属与空气隔绝,防止锈蚀,再这一年里,这层油膏是这把枪唯一的朋友。

王英用抹布的一角裹住手指,开始擦拭。先从套筒开始。他捏住抹布,拇指用力按压,沿着套筒的棱线从后往前推,大块的油膏被刮下来,黏在抹布上,露出下面乌黑发亮的金属表面。他的动作起初有些生涩,手指的配合不够流畅,力度也时轻时重,像是在重新适应某种很久没有使用过的肌肉记忆。抹布在枪身上打滑了一次,他顿了顿,重新调整了握持的位置,五指扣得更紧了。

但生涩只持续了很短的时间,擦了十几下之后,他的动作开始变得顺畅起来。抹布从枪身的一头抹到另一头,干净利落,没有多余的回转。他翻转枪身,擦拭另一面,又从枪管与套筒的缝隙间勾出积存的旧油,每一处细节都不放过。那种逐渐找回的熟练感带着一种奇异的节奏,擦、转、擦、翻,像是一种被遗忘已久的舞蹈,肌肉比大脑更快地记起了每一个舞步。

枪身的轮廓一点一点地清晰起来,黑色的金属在抹布的擦拭下逐渐泛出冷冽的光泽,那些被油膏掩盖了不知多久的棱角、刻痕、编号,一样一样地显露出来。王英擦到最后,用抹布干净的那一面裹住整支枪,双手合握,用力地搓了一遍,像在给一件珍贵的乐器做最后的抛光。

然后他开始拆卸,他将弹匣扣按下,抽出空弹匣,放在桌上。接着拉动套筒,确认膛内无弹,这个动作他做得格外认真,甚至将枪举到眼前,对着灯光看了看枪膛,才放心地松开套筒。然后他用右手拇指顶住套筒后端左侧的阻铁,左手握住套筒前端,一个巧妙的用力,套筒从枪身上滑了下来,发出清脆的金属摩擦声。

“咔。”

那声音不大,却异常清晰,像是什么东西在寂静的屋子里被激活了。

他把套筒放在抹布上,开始拆复进簧。复进簧导杆顶住,旋转,抽出,一根细细的弹簧被他捏在指尖看了看,又放下。然后是将枪管从套筒中取出,再将击锤座、阻铁、击锤簧……一个又一个零件从他手中被拆下来,整整齐齐地排列在抹布上。

陈明看着他的手,眼睛越瞪越大,那双在猴岛上磨得粗糙的手,此刻灵活得像外科医生。指尖捏着细小的零件翻转、检查、归位,每一个动作都带着一种令人不安的精准。生涩已经完全消失了,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沉稳的、近乎本能的操作节奏。他的手仿佛认识这支枪,每一个凸起、每一道凹槽、每一个需要用力或需要轻放的节点,都烂熟于心。

不到两分钟,一支完整的手枪被拆成了一堆散落的零件,王英没有停顿。他伸手探进布包里,摸出一个小布袋。

那布袋是深灰色的,布面已经磨得起毛,用一根皮绳扎着口。他拉松皮绳,将布袋口朝下,轻轻一抖。

黄澄澄的子弹哗啦啦地落在桌上,七颗九毫米帕拉贝鲁姆手枪弹,铜被甲,铅芯,底火完好。弹壳在灯光下泛着金黄色的光泽,像是刚从工厂里拿出来的一样新,没有一丝氧化发暗的痕迹。每一颗的底缘都完整光滑,底火帽中央有一个小小的圆形凹坑,那是出厂时留下的印记,没有被击发过的痕迹。

王英拿起一颗,举到眼前看了看,拇指在弹头表面摩挲了一下,然后放下。他又拿起一颗,重复同样的动作。七颗子弹,他一颗一颗地检查了一遍,目光专注而平静,像是在清点一件再普通不过的东西。

然后他开始装弹,弹匣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被他拿在了左手里。他用右手拇指压住托弹簧,将第一颗子弹的弹头朝前、底缘朝后,对准弹匣口,向下按压,“咔”地一声,子弹滑入了弹匣。第二颗、第三颗、第四颗,他的动作不快,但极其稳定,每一颗子弹入匣的声音都干净利落,像节拍器一样均匀。

七颗子弹全部装了进去,他拇指推压托弹簧的力度逐渐加大,但手指纹丝不抖,指尖的皮肤在弹匣边缘压出深深的白印。装完最后一颗,他用拇指在弹匣口沿蹭了一下,确认托弹板已经压到了底,然后将弹匣在掌心里磕了磕,一声闷响,七颗子弹在里面发出整齐的颤动。

弹匣推进枪体,他将拆卸开的零件重新组装起来。套筒复位,复进簧归位,击锤拉下,整个过程比拆卸时快了三倍,流畅得像行云流水。最后一个零件归位的瞬间,他拉动套筒,将第一颗子弹推上膛,套筒复位时发出的“咔嚓”声比之前任何一声都要响亮,在安静的屋子里回荡了一下。

小主,

保险还关着。击锤处于待击状态,王英缓缓抬起手,枪口对准了陈明。

不是那种夸张的、戏谑的瞄准。而是平平地、稳稳地举着,手臂与肩同高,枪口指向她的眉心。他的手指搭在扳机护圈外侧,没有伸进去,但那个距离,那个触手可及的距离,比任何威胁都更有压迫感。

他的眼睛越过准星,看着陈明,目光平静得像一潭死水。

陈明的“惊恐”在这一刻终于变成了真的。她的瞳孔骤然缩小,嘴唇上的血色褪得干干净净,连呼吸都忘了。

枪口黑沉沉的圆洞,像一只不会眨的眼睛,正对着她。

陈明的心瞬间提到了嗓子眼,完了,被他看出来了,那一千万无福消受了。

黑洞洞的枪口对着陈明,不过短短两三秒钟,却漫长得像一整年。

陈明的脑子一片空白。不是演出来的空白,是真实的、彻头彻尾的空白。她的瞳孔缩成了针尖,嘴唇上的血色像被抽水机抽走了一样,连指尖都在微微发抖。她想尖叫,嗓子却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,只发出一声细弱的、像小动物被踩住尾巴时的“呃”。

然后,枪口消失了,王英的手忽然往下一沉,五指一松,那支仿五四手枪就像扔掉一个烫手的山芋一样,被随手抛进了桌上那堆布包和抹布组成的布料堆里。枪落在布面上,发出一声闷闷的“噗”,然后滚了半圈,被旧抹布的褶皱裹住,只剩下半截枪管露在外面,在灯光下泛着冷光。

他的嘴角咧开了,那是一个大大的、毫无遮拦的笑,露出上下两排牙齿,连眼角的纹路都挤了出来。他往前迈了一步,两只手插进裤兜里,肩膀微微耸了耸,活像一个恶作剧得逞的大男孩。

“吓坏了吧,宝贝?”

他的声音轻快得不像话,带着一种故意的、欠揍的轻松。他甚至歪了歪脑袋,用那种“我开玩笑的你别当真嘛”的眼神看着陈明,眼睛弯成了两道月牙。

“对不起啊。”这四个字他说得飞快,毫无诚意,像是在便利店结账时随口说的一句“谢谢”。他顿了顿,又补了一句,这次语气里多了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慨: